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报和验收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和要求
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均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s://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报送。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和指导相关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材料的网上填报。平台登录的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二、基本数据年报
1.目前存续的研究生工作站(附件1)均需报送基本数据年报,满足期满验收的工作站需先进行基础数据年报再进行期满验收。
2.此次报送基本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经济数据采用2022年终结算数据)。研究生工作站的合作双方要分别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及时上报。年报数据将作为期满验收的基础数据,连续两年未按时上报的予以撤销授牌。填报人请联系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加入微信群,便于后期沟通。
3.各工作站负责人登录平台,选择“高校登录”,根据学校提供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在“基本数据年报”一栏中填报,填写内容包括“工作站年报录入”和“研究生信息录入”两部分。
三、期满验收
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每次认定有效期为4年,每次认定期满,须申请期满验收。本次期满验收对象为2019年认定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附件1)。参加期满验收的工作站必须先完成基本数据年报报送工作。
2.申请期满验收的工作站负责人登录平台,在“期满验收”一栏中,按照单位类型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附件2或附件3),将完成全部签字盖章的pdf版上传平台。
3.通过本次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的,将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将授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称号;未按时申请验收或验收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1.年报和期满验收填报:各学院指导研究生工作站相关负责人于10月15日前完成年报数据网上填报工作;需要期满验收的研究生工作站负责人于10月15日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并提交至各相关学院。
年报填写注意,(1)工作站年报录入中设站单位导师情况,合作双方导师情况均需填写;(2)研究生信息录入中,相关数据是填写上一年度进站研究生信息,此次为2022年7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期间进站的研究生,工作站所填写研究生在站时间必须落在这个区间内,否则不予通过。两部分年报数据关乎后期工作站的期满验收及优秀工作站和示范基地的申报,请认真如实填写。
期满验收标准详见《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6),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基础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研究生进站工作、生活条件良好,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2)科研合作,与高校科研合作密切,联合申报课题,共同开展研究,科研成果丰硕;(3)研究生培养,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在站,对研究生培养起指导作用等。
2.期满验收材料审核:学院根据要点审核申请书有无内容漏填、佐证材料是否有缺、验收标准是否达到、签字盖章意见是否齐整等,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汇总表》(附件5),同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汇总表》(附件4),未完成的,填写未完成原因。
3.汇总表和申请书提交: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4、附件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附件2或附件3)的电子版和学院签章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
4.期满验收申请书后台上传:期满验收申请书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至校办盖章,10月25日前相关工作站负责人后台完成期满验收申请书盖章扫描件上传。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工作,指导研究生工作站负责人提前做好材料准备,确保数据准确,材料真实,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报送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4395392,电子邮箱:
附件1:2023年南京农业大学待年报和验收的省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企业填报)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填报)
附件4: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汇总表(学院填报)
附件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汇总表(学院填报)
附件6: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苏教研〔2019〕3号)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9日